青海省勘察设计进粤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省外进粤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人员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指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进粤企业”),包括规划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业、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
进粤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资质证书正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6在广东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8一个A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9三个c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驻粤办公地址
发布时间: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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