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鲁备案山东省外企业信息报送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鲁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鲁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进鲁(山东)施工备案所需新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
3、安全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在鲁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5、企业法身份证
6、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个月证明)
7、办公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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